广东去西藏当兵有什么优待政策
月薪可达7000元,并且随着服役年限的增加,薪资待遇也会逐步提升。若在西藏、新疆等条件艰苦的边远地区服役,考取军校、士官学校以及转为军士的机会相对更多。只要符合基本条件,留队发展基本都能实现。特别是对于转军士而言,部队非常欢迎那些具备专业知识、文化素养和远大理想的大学生士兵继续服役。
优待金发放标准实行城乡一体化,金额不低于所在县(市、区)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,经济发达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标准。对于应征入伍到西藏地区服役的义务兵,其优待金发放标准应在原有基础上至少翻倍,其他高原地区服役的义务兵也可参照此标准执行。因特殊情况提前退役的义务兵,将根据实际服役时间按比例发放优待金;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后,其优待金由批准入伍所在地按规定发放。
根据《关于高原兵相关优抚政策的通知》(市政﹝1995﹞176号)文件精神,对在高原地区服役期间表现优异的士兵给予相应安置政策。具体规定如下:服役期间获得两次"优秀士兵"称号或荣立三等功一次的退伍军人,若为农业户口,将由市政府在千分之二指标范围内办理农转非手续,并按照当年安置政策安排适当工作。针对首批进藏高原兵退伍安置情况,劳动部门已按照全员合同制用工形式,将其统一分配至非财政拨款单位就业。
关于退伍安置政策,各地确实存在差异。以我服役时的经历为例,同批战友来自广东、江西、云南、四川等地。其中广东和广西两地承诺提供工作安置,而云南、四川则普遍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(现在多数地区似乎都采用这种模式),具体标准是按退伍前一年当地平均收入的两倍发放。
在评定方面,优秀士兵称号的优势并不明显,因为每个连队每年都会按比例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士兵。此外,评定标准还包括两个三等功、党员身份以及高中以上学历等条件。
4. 农村籍士官返乡安置补助
针对入伍时为农业户口的复员士官,根据服役年限发放返乡生产补助。具体标准为:每服役满1年,发放1.5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补助。对于服役时间在1至6个月之间的零散月份,按标准金额的50%计算发放。
5. 医疗及生活补助标准
经军级以上单位审批通过的补助分为三个等级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