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兵途中不想当了想回来怎么办?
根据我国现行兵役制度,入伍流程有着严格规定。新兵必须完成新兵连训练并通过授衔仪式,才能获得正式军人身份。在此之前若选择退出,通常按常规程序处理。但一旦完成授衔成为现役士兵,在服役期内擅自离队将面临严重后果,除非因阵亡或严重伤残等特殊情况。擅自离队者将以"逃兵"罪名被送上军事法庭,这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。
关于2009年的征兵政策,每个城市可招收2万名符合条件的适龄青年。当时的征兵年龄要求为16至25周岁的男性公民。需要说明的是,这些具体数据可能会根据年度征兵计划有所调整。
另一种选择是逃离部队,但这会带来更严重的后果。倘若你执意要当逃兵,部队最终可能会同意让你离开,但接兵干部和当地武装部将为此承担相应责任——他们不仅会面临纪律处分,还需缴纳罚款。更严重的是,这会影响武装部今后的征兵工作信誉,甚至可能需要重新补充兵员。此外,若在服役期间遭遇严重伤病,而部队不愿承担相应责任,你同样有机会申请退兵。在这种情况下,相关人员不会受到任何处分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一旦完成授衔程序,情况就会变得更为复杂......
义务兵在服役期间若出现特殊情况,可申请"中途退役"。这种处理方式是指经部队评估认定该士兵已不适合继续服役,遂批准其提前结束兵役返回原籍。需要特别说明的是,"中途退役"与"除名"、"开除军籍"有着本质区别。后两者属于纪律处分范畴,是针对严重违反军纪行为的惩处措施。其中"开除军籍"是最严厉的处罚,涉事人员需接受军事法庭审判,可能面临军事监禁乃至极刑的严重后果。
根据现行规定,若尚未完成新兵训练且未正式授衔,尚不属于现役军人身份,可按常规流程办理退出手续。但自授衔之日起即获得现役军人身份,在服役期间除因重大特殊情况(如严重伤病或身故)外,未经批准擅自离队将构成"逃兵"行为,这属于严重的军事犯罪,将面临军事法庭审判。